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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关于2011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及学业奖学金调整的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2-11-28  点击数:

根据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开展2011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精神,现将相关事项作如下补充:

一、学业奖学金资助类别分为A、B类,学业奖学金、助研岗位资助的构成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研岗位资助的构成情况

资助类别

学业奖学金(1.0万/1学年)

助研岗位资助(0.4万/1学年)

学校支付

学生自付

学校支付

导师支付

A类

1.0万

0

0.3万

0.1万

B类

0.5万

0.5万

二、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有以下任一情况者取消其学业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有关部门的处分;

2.学位课考试有二门次不合格者;

3.署名(不论署名序)公开发表论文有剽窃、伪造试验数据等学术不端现象并被认定者;

4.未经导师同意自行在校外兼职者。

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调整考核内容和评价方法

1.学业奖学金调整的内容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在培养过程中仅调整一次,调整过程应贯彻“公平竞争、同一起点、多方评价”的原则,考核的内容有:研究生学业成绩、论文发表及专利、获奖成绩、导师评价、社会实践及社会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2.学业奖学金调整评价方法

① 具体评分方法及其说明见表2。按总分高低排名,重新划分所有硕士研究生的资助类别,但A类资助的人数不变。

② 对处于休学状态的硕士生资助的类别由系(所)考核小组给出结果。

③ 被推荐为2013年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获学校批准的享受博士生待遇,如未获批准的可继续硕士生的培养。请各系(所)考核小组在调整A类学业奖学金时,充分考虑到被推荐为硕博连读生能否获批,请考核小组酌情考虑A类学业奖学金的留用问题。

④ 学业奖学金调整的结果经系(所)考核小组通过后向硕士生公布,于2012年12月13日前将中期考核汇总表交土木大楼A102室,学业奖学金评定表交A106室;于2012年12月17日前将中期考核结果输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表2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调整评价方法

序号

项目

满分

计分说明

备注

1

课程学习与学术成果

87分

按同土研(2005)003号文件《关于研究生课程学习及学术成果定量评价标准》(2009年11月修订)计算。

1、发表SCI论文或二篇录用的研究生直接进入A类学业奖学金

2、论文发表或录用通知截至2012年11月30日

2

获奖成绩

5分

国家级竞赛奖得5分,省部级竞赛奖得3分,校、院级竞赛奖得1分。获奖成绩总分不超过5分。

竞赛或成果应为与学术相关的内容。

3

导师评价

5分

导师根据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能力、参与科研表现打分,但总分不超过5分。

4

社会实践及社会工作

3分

合计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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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补充通知中未涉及的相关事项请阅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开展2011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土木工程学院

2012年10月26日

版权所有 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系        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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