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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联合培养博士生/攻博生项目派出须知(最新版)

发布时间:2010-06-08  点击数:

一 至研究生院领取录取材料:
1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
2 留学人员资助证明
3 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4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六份/人)
5 回国报到提取保证金证明表

二 校内派出手续
1 所有公派项目出国的学生都须登陆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192.168.250.44/,生成《同济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称出国申请表)。研究生须按照《同济大学出国(境)管理规定》备齐申请材料,将出国申请表附上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培养博士/攻博生留学资格证书复印件及邀请信复印件等至学院签署党政意见后交至研究生院管理处(瑞安楼514)审批。
2 将经研究生院审批后的材料交至校出境管理科(综合楼703B)审批(一般3-5个工作日),我校出具:«同济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备注:获联合培养博士生名额的学生在把出国申请材料交至出境科时,带上研究生院出具的同意派出函及邀请信复印件,由出境管理科签字盖章;
  获攻博生名额的学生,在领取出国任务批件时,将由学校批好的出国申请材料复印一份交至研究生院。毕业出国研究生交回“同济大学研究生离校循环表”复印件领取派遣函;退学出国研究生凭退学发文办理离校手续,交回“同济大学研究生离校循环表” 领取派遣函。将派遣函及邀请信复印件一起交至出境管理科签字盖章。)

三 资助金额问题
  在向美国申请DS-2019表时或其他国家申请签证材料时,若国家留学基金委开具的资助证明金额达不到外方要求,学生可自行开具本人或父母的银行存款差额证明并事先做好financial support至学校出境管理科盖章(financial support样本参照http://fao.tongji.edu.cn的申请DS-2019表的资助证明)

四 留学协议书的签订
  请所有公派出国的同学在最后向上外集训部领取机票前,至杨浦区公证处第二接待处(上海杨浦区四平路1153-2号,电话:021-87306549)或杨浦区公证处(杨浦区平凉路852号,电话:65899528),咨询如何办理留学协议公证事宜及办好公证。(公证时间约2周,请提前做好准备)。去外省市公证者,请至当地地市级以上公证处公证。

五 交保证金及办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派出手续
1 在派出前,请按«出国留学人员须知»要求交存保证金。
2 凭保证金收据及公证过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至上外集训部(地址:上海虹口区东体育会路410号,电话:021-65440013)预定机票及领取国外第一个月的生活费。

           预祝各位同学在国外的留学生活顺利!
                        
                             外事办公室出国(境)管理科
                                   2010年6月8日

版权所有 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系        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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